GEF中国湿地保护体系规划型项目成果丰硕
12月17日,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湿地保护体系规划型项目”总结会在南昌市召开,标志着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作为国际执行机构的中国湿地保护体系规划型项目6个子项目历时6年,圆满落下帷幕。
GEF中国湿地保护体系规划型项目于2013年11月启动,GEF赠款总额为2600万美元,是我国湿地保护领域的最大国际赠款项目,包括一个中央层面的项目和6个省级层面的项目,分别在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湖北、江西、海南和新疆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整个项目的执行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中央和大兴安岭项目;安徽、湖北、江西、海南和新疆等省区林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保护地负责各自项目的实施工作。除联合国联农组织(FAO)担任江西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外,其他6个子项目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担任国际执行机构。
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GEF湿地规划型项目进展顺利,由UNDP作为国际执行机构的6个子项目已经全部以“满意”的评级结果顺利通过了最终评估。
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秘书长马广仁指出,GEF中国湿地保护体系规划型项目自启动以来,充分利用其伞形框架的独特优势,围绕既定目标开展了大量活动,在增强湿地保护地子体系的管理有效性,助推湿地保护主流化进程,开展地方湿地保护实践,以及促进知识管理和经验共享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产出和成果。在项目实施期间,通过支持编制包括《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法规和技术指南等,极大地推动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主流化。通过六个子项目的地方实践,与中央项目成果形成了互补性的有机整体,促使中央层面的政策和方案设计、方法工具能及时应用于地方实践中,推动了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
会议期间,举行了《中国湿地保护地管理》赠书仪式,与会代表赴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交流了项目实施经验。